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内容简介
期次:第1018期
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包括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是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负责人进行问责的制度。服务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机关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首问责任人。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包括重大决策听证制、重要事项公示制、重点工作通报制、政务信息查询制。重大决策听证制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重要事项公示制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重点工作通报制是为了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各级人民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重点工作通报必须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政务信息查询制是为了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政务信息查询服务行为。我省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是“96128”。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全省高校贯彻执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已经全面展开;关于贯彻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我校被列为试点单位,要求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为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摸索成功的路子。为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工作,我校成立了以刘绍怀书记、何天淳校长为组长的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务实有效地贯彻执行这两个四项制度。为更加符合学校实际和便于师生理解,我校将以开展“服务承诺四项制度与阳光校园四项制度”建设为主题,积极推进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学校科学发展、建设全国50强高校奠定坚实基础。纪监审